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泰开工挂[2021]4号
        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定位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泰开工挂[2021]4-1号 医药高新区健康大道南侧、祥泰路西侧 51546 工业
工业用地
1≤容积率≤2.50 40%≤建筑密度≤55% 绿化率≤15% 50 302.25 2015 50(万元) 地图浏览
泰开工挂[2021]4-2号 医药高新区灵芝路北侧、祥泰路东侧 18873 工业
工业用地
1≤容积率≤2.50 40%≤建筑密度≤55% 绿化率≤15% 50 111 740 20(万元) 地图浏览
泰开工挂[2021]4-3号 医药高新区东联路南侧、泰镇路东侧 49463 工业
工业用地
1≤容积率≤2 40%≤建筑密度≤55% 绿化率≤15% 50 276 1840 20(万元) 地图浏览

   1、编号:泰开工挂[2021]4-1号
       建设内容:工业厂房 产业门类:医药制造业
       投资强度:69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2、编号:泰开工挂[2021]4-2号
       建设内容:工业厂房 产业门类:医药制造业
       投资强度:1766.78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3、编号:泰开工挂[2021]4-3号
       建设内容:工业厂房
       投资强度:1477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泰州医药高新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以上地块的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泰州医药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执行。根据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工业项目用地综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项目评估的投资水平、建设规模、产出效益等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详见《竞买须知》。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2月26日2021年03月19日,到http://www.landtz.com(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02月26日2021年03月27日,到http://www.landtz.com(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27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03月27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http://www.landtz.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泰开工挂[2021]4-1号;
报名时间:2021年02月26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6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2月26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6时3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20日9时 至2021年03月29日15时;

2、地块编号:泰开工挂[2021]4-2号;
报名时间:2021年02月26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6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2月26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6时3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20日9时 至2021年03月29日15时5分;

3、地块编号:泰开工挂[2021]4-3号;
报名时间:2021年02月26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6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2月26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27日 16时3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20日9时 至2021年03月29日15时1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挂牌时间截止时,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受让人; 2.竞得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3.受让人需同意按照本项目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成果告知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防治工作,因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4.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详见《竞买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商务一号楼304室
        联系电话:0523-89690205
        联 系 人:管先生
        开户单位: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开 户 行:以网上挂牌系统确定的开户银行为准
        账       号:以网上挂牌系统确定的账号为准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分局
2021年02月26日